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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堵门,被拘留10日,又是一场维权闹剧!

来源:聚成物业学习课堂

维权有边界

维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择手段

可以为所欲为

可以置公共秩序和

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近日

又有一名男性业主非法维权

被警方行政拘留10

20181227日,商州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违法行为人屈某某依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经查,20181219630分许,屈某某因不满商州区紫金东城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小区南门口,直至1220日零时40分许才将轿车移走,时间持续了二十多小时,致使出入小区的其他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严重扰乱了小区公共秩序。

依据查证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二)项之规定,目前,违法行为人屈某某已依法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

业主堵门虽然是为了维权,但以破坏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手段来维权,即使是合法正当的权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许可。

此外,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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