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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费案例盘点
案例1:没入住,拒交物业费

李先生购买的楼盘即将交房,售房人员电话告知他,交房后需交纳物业费,可他并不想交。李先生认为,自己目前暂不会入住,没享受到物业服务因此无需交费。

【政策解读】

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律师评析】

从物业费涵盖内容看,李先生理解的服务具局限性。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及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等,都是物业管理的组成部分,无论李先生购房后住与不住,都应缴纳物业费。


案例2: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王某在某小区内经营一家店铺。此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约定进行物业服务,可王某以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

【政策解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评析】

不管小区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甚至几方之间均未签立合同但已提供物业服务,就该对已提供的物业服务予以补偿。


案例3:物业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费

胡女士反映其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混乱,卫生打扫不及时,绿化带无人维护。

小区多位业主对此颇有意见,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此外,还有多位业主联名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然而,物业公司则起诉拖欠交物业费的业主,不仅要其补交物业费,还要追加滞纳金。


【政策解读】

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说明服务不到位。对于物业服务欠佳的物业公司,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根据合同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


【律师评析】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尽快成立,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对于物业费出现的纠纷,可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业主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法庭提供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拒交物业费的证据,最终由法庭裁决。


案例4:法不责众跟风不交费


业主入住小区后,有个别业主不仅不交物业费,同时还在业主联络群鼓动其他业主拒交物业费。看到个别业主不交费也没事,于是纷纷效仿。


【政策解读】

物业和业主的目的是一致的。通过物业的管理工作,业主达到房产的保值、增值;物业公司也可通过管理成果树立自己的品牌。若因不交物业费造成物业服务跟不上,将直接导致房产贬值,业主利益蒙受更大损失。


【律师评析】

不交物业费对业主具有相当的诱惑力。对欠费业主来说,动员周围邻居拒绝以达到法不责众的效果;而邻居发现,通过不交物业费可满足自己的利益,也便积极跟风。

在拒绝交费的业主看来,法律会先惩罚带头不交费的业主。其实,业主个人不交费,房产得不到有效维护,也同样损失自己的利益。交费后若业主不认可物业的服务,可理直气壮地要求其改善服务。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按法律规定没有资格当业主委员会委员,如果因此造成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解聘不满意的物业公司也无法实现,还可能被起诉。


案例5:社区大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王女士住在小区临街边。凌晨及清晨,爱开窗的王女士总能听见路上车辆行驶的声音。她认为,车辆行驶及鸣笛的声音影响了一家人休息,因此,便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周为由,拒交物业费。

此外,还有业主反映自己所住小区周围没有便利店、公交车线路少等问题。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来解决业主生活、出行不便的问题。


【政策解读】

物业费是否交纳对应的义务是物业公司是否按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然而,王女士提出的服务项目问题,尤其是与买卖合同项目下相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因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不能成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律师评析】

该问题已超出物业公司的管理范畴。道路在小区建成前便存在,若业主无法承受噪声,可更换密封性佳的窗户或关窗休息。另外,在购房前业主应考虑周全,物业公司不能因此封闭道路。

然而对于小区周围公交车线路少、没有便利店等问题,这些看法不能成为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理由。


案例6:不满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

进行经营活动,拒交物业费。

杨女士得知,该小区公用面积上新建一栋商用楼。物业公司将其出租用作餐厅及便利店。她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将商用楼用于出租经营。既然物业公司能依靠出租场地牟利,大家可以不交物业费。

刘先生也因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被物业公司出租,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产生纠纷,拒绝缴纳物业费。


【政策解读】

依据《物业收费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征得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律师评析】

物业公司私自出租公用建筑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纠正,但业主不能因此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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