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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数量暴增的业主快递,物业该不该代收?看看人家的代收协议

“ 物业吗?帮我收—下快递”对于物业的工作人员来说,这可能是他们最熟悉也 最头疼的一句话。


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了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伴随而来的是快递邮件爆炸性地增加,而物业公司则成为了“邮件轰炸”的重灾区。据悉,有的物业一天要帮业主收取1000多份快递,本来的义务服务结果牵扯了巨大精力,而且因为签收的货品质量等问题,业主与物业还产生了不少纠纷,这更让物业服务企业抱怨颇多。物业服务企业该不该帮业主代收快递?又该怎样收快递?这应该是时下众多物业服务企业亟待思考的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


明确一个性质:


想要解决快递问题,首先就得了解快递这项服务。快递又称速递服务或快递服务,以递送时效、质量区别于其它运输方式。快递服务同时具时效性和准确性。时效性指快件投递时间不应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准确性指快递服务组织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


据此弄清部分细节有益于我们阐述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该代收快递。

首要的问题就是物业服务公司是约定的收件地址吗?

也就是说物业服务公司是约定的收件人吗?

如果物业服务公司不是收件人,快递公司是否还应该将快递件交给物业服务公司呢?

根据之前对快递行业的了解,将物品送达收件人是快递行业的基本要求。这也就是说物业所做的代收快递只能是在收件地址不便快递人员递送和不便收件人取件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非常规服务。这样的根本性质使得其天然的应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基本日常业务区别开来。


依据两个协议:


物业代收快递类似于代收水、电费业务,它依据了《邮政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但此活动还应建立在两个重要的合同之上,它们构成了物业从事代收快件的依据。


第一个是收件人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委托领取协议。简单的说就是收件人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接收快递品,物业服务公司接受收件人的委托,同意替收件人接收快递品,并转交给快递收件人;


第二个是物业服务公司依据收件人的委托,与快递公司之间的代领协议。也就是物业服务公司以收件人的身份与快递公司签订的领取协议。没有第一个协议,代收快件行为无理由开展。没有第二个协议,快递则无法领取。


像上海某物业服务中心近期就在小区贴出告示:从7月1日起将调整快递代收方式。物业服务人员收到业主的快件后,不需再与业主通电话进行确认就可以直接收件,但前提是业主必须带上有效证件,到服务中心签订一份《快递代收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物业将代替业主保管快件,但不承担物品损坏的赔偿责任。


控制三个过程:


物业代收邮件一般会有以下三个环节,问题一般也出现在这三个环节,对此我们要加强控制。


首先就是接收过程。


物业服务公司接受收件人的委托一般应有文字做依据。

一是在从快递公司领取快件时减少领取麻烦,二是在出现问题后也有确凿的证据说明当时情况。


委托行为一般发生在物业值班室,业主口头委托,没有留下任何文字留存,为以后发生争议留下隐患。此时在值班室内放几张事先拟好的委托书,一支笔就可将问题解决。委托书要注明委托人,委托事项及免责条款。物业明确告诉委托人,物业只能负责快件外包装的检查和签收,但无法对快递内物品负责。


在与快递公司交接过程中,我们按照发件人与快递公司合同,以业主委托为依据领取,但不包揽未委托快件收取。收件时物业检查快件的包装与外观,并明确记录。如有小的瑕疵在接收时留下记录,并由快递公司确认;快件出现大的损坏,应做好记录拒绝接收,以此明确物业与快递公司责任。


其次则是要控制好保管过程。


保管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所收快递件要逐一登记,专人负责,专处存放,封闭保管。若多人一同保管时,应做好交接清点、检查工作,并填写交接记录。保管员从快递公司接收物品时,要对所接收物品的性质种类有初步了解,对外包装处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做到心中有数,尽量按存放要求保管。


很多公司都存在这种情况,物业服务公司在代领快件后长期无人取走,其大多是由于收件人出国或搬家无法领取,快件成了死件。物业服务公司又不能将这些死件丢弃,日积月累,快件堆积如山。


面对这种情况,物业服务公司应有及时清点快件的制度,可以联系到收件人的可与收件人约定一个保管期,保管期内物业服务公司代为保管;无法转交的快件及时退回发信人处,减少不必要的责任。同时将退回的快递做好记录备查。


最后便是转交过程上要十分注意。


快件转交应依据快件上所标注的收件人转交。在转交中一般应本人领取,避免代领。领取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领取后应有领取人的书面签字,确认领取物品人、领取物品、领取时间。


对收件人提出的物品损坏及快件丢失,物业服务公司要有相应的证据说明情况,有合理的解决办法。对从快递公司接收时就有破损的货品,物业服务公司要及时告之业主。更多精彩加物业社区微信。对快递公司未送达的物品,我们拿出情况证明物业服务公司从未领取。借此保证业主利益不受损害,也让物业服务公司不会因为考虑上的疏忽,蒙受“不白之冤”。


三个有效对策:既然小区快递暴增不可避免,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就有一定的责任加以解决。


但具体的解决办法,还需要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寻求一条可行之道。


目前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出现了快递公司与物业服务企业合作,在小区旁直接设立投放点,以此来解决小区快递激增的问题。更多精彩加物业社区微信。像在上海某小区,快递公司会第一时间把送达的快递直接存放到与他们合作的小区杂货店内,业主收件人只需走几步远就能够凭身份证在这个杂货店投递点收取货物。


在一些比较成熟的物业当中,代收快递这项工作也进行得十分规范。在浙江的一个知名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对整个代收邮件业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


首先,他们将快递收取的时间定在了白天8点至傍晚的6点左右,晚上锁存。

其次,他们将快递建立“档案”,将快递上取件人信息明确,用记号笔重新写清姓名。在这个记录档案中,细致记录了每一个快递的“来龙去脉”,包括快递到达的时间、是哪一家快递公司及投递员的联系方法,而取件栏则是取件人签名、取件人地址、取件时间等等,这些内容都一一记录在案。


实践证明,物业该不该收快递这个问题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订立严谨的协议就可以得到解决。但如何能帮业主收好快递则像小区中的许多现实问题一样,考验着物业服务企业在规避风险与为业主服务之间平衡的智慧。


代收快递协议


经过与快递公司的负责人沟通、协商。

对于XXXX代收快递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快递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本职服务,收取邮资之后,有义务将快递送达至收件人,并签字确认。


二、快递公司需提前电话联系收件人,并约定时间送件上门。如收件人不方便亲自收件,并经收件人同意由物业服务中心代收快递的,物业服务中心可以代收快递。


三、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强行将货品交物业服务中心代收,出现遗失等问题,快递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经同意代收的快件,物业服务中心不承担查验包裹外观责任。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五、小区进出规定:快递公司的三轮车只能XXXX的北门进出,进入小区后不得闲逛,严禁碾压草坪,一经发现碾压者须对草坪以20元/处·次作为草坪补植费用。


六、由物业服务中心代收的快递放置点:XXXX北门岗亭。


七、物业服务中心代收快递的时间规定:上午9:00-上午11:00,下午13:00-下午17:00,超过时间物业服务中心将不代收快递。


八、不予代收的快递:

1、法院传票、律师函、交通处罚单、汇款单、重要文件等不予代收;

2、贵重物品(价值1000元以上)、生鲜及易变质食品、易燃易爆、易碎、易潮等物品不予代收;

3、体积大于1立方米的物品不予代收;

4、重量大于25公斤的物品不予代收。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快递公司、服务中心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开始执行时间:20XX年XX月XX日正式开始执行。


代收邮件服务协议(物业版)


XX项目代发代收邮件合作协议

甲方: 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XX快递有限公司XX分部


为方便XXXX物业XXXX(以下简称甲方)业主收发日常快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提供代派送、代揽收乙方快件劳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发代收邮件约定

1.1 快件代发代收范围:客户需签字收取或发送的邮件;

1.2甲方不接收活物、对温度有要求及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和易碎、易损、易变质的物品;

1.3 甲方对信件以外的快件按国家规定可以当场验视,验视仅对快件物品是否属于禁寄品进行确认,不对快件物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查看,对禁寄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在甲方无法判定代收物品是否为禁寄品时,可要求乙方派员前来查验,如乙方拒绝派员查验,甲方可拒绝代收此物品;

1.4 甲方代揽收快件时应熟知、理解快件面单背面印刷的《快递服务协议》内容,并当场向发件人出示该协议,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1.5 甲方代派送快件服务费:1元/件;

1.6甲方代揽收快件时给予客户的优惠折扣: 甲方按乙方提供价目表向XX业主收取寄递快件的费用,可以酌情对客户予以不超过10%幅度范围的优惠折扣,是否对客户进行优惠折扣由甲方自行掌握,与乙方无关。甲、乙方在交接快件时当场按价目表结清90%,货款交由乙方与快件班车一起带回;

1.7 甲方代揽收快件的服务费:由乙方按月、按件、按寄递目的地予以不同幅度的返点结算。返点结算价目表属保密内容,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甲方应有效控制知悉范围,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其它无关人员出示;

1.8 乙方每日分两次派班车(上午送达派送件、晚7点前收取揽收件及问题件清单)到达甲方工作窗口进行快件交接。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班车停运或晚点时,由乙方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工作人员;

1.9本协议所称“代发邮件”是指甲方代乙方交予业主乙方应予送达的邮件;本协议所称“代收邮件”是指甲方代乙方收取业主即将发送快递的邮件。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在服务区所指定专门接收快件窗口和对接人。

2.1.2甲方在接收乙方班车快件时,应当场对快件外包装是否有破损进行验视。如快件外包装出现损坏或超出1.1规定范围,甲方可拒绝接受,由乙方收回;或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签字确认后甲方负责派送,但破损责任由乙方承担。

2.1.3 甲方负责在收取快件后当天通知业主至指定的邮件专用收发点领取快件,接听业主电话咨询,接待取件业主,业主(或者其成年近亲属)取件后留存签字记录;物业社区微信:对于客户要求派送到户的,应及时安排工作人员送达,无法及时送达的,应当天与客户约定派送时间。

2.1.4 甲方业主当天无法领取或甲方无法按照业主要求当天送达至业主家中的,甲方应于到件当日通知乙方,或制成相应表格文件,该文件在乙方晚间班车到达时交付乙方工作人员带回处理。未按此方法处置的快件,按乙方公司规定将造成延误,每延误一件,每天处以100元的罚款。此罚款将在双方结算时由乙方予以扣除。

2.1.5 甲方应为储存快件开设单独房间,并妥善保管。如派送的快件,甲方遗失或造成外包装破损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快件,甲方应于发现后的3个工作日内积极面向业主进行全额赔偿,赔偿幅度以业主满意为止;如寄出的快件,甲方遗失或外包装破损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快件,按业主要求进行赔付或参照面单背面《快递服务协议》处置,如业主不满意可能会继续升级投诉,如因升级投诉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1.6 甲方为乙方快件班车提供出入通行的便利,乙方需遵守甲方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求。

2.1.7 甲方严禁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他形式的馈赠。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需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许可)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2.2.2 乙方保证送达快件物品的完好性,在甲方接收并签订确认单后出现外包装破损的由甲方负全责,物业社区微信:经乙方事先签字确认外包装破损的或外包装无破损但内件破损、变质或缺失等导致的其它投诉及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2.2.3 乙方需将快件妥善放置甲方指定存放处。

2.2.4 甲方留存邮件时间为3天,如出现3天内仍未被领走的邮件,乙方需在快件送达的第4天及时取回,双方签署《邮件退回签收单》(附件2)。

2.2.5 协议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国家快递管理有关规定,或因其他过错给乙方客户或任何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2.2.6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协议期限为

壹年,即20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服务费用


4.1 乙方按1元/件向甲方每月支付代发邮件的服务费,邮件数量以《邮件送达确认单》为依据。

4.2乙方按自身提供邮寄价目表价格标准对甲方代乙方收取的快件按件日结,另按月向甲方支付代发服务费返点提成。

4.3 甲方所需面单等快递包装物料,可按需向乙方领用,物料费用双方月底统一结算。

4.4 支付方式及收款帐号:乙方以转账方式按月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支付时间为每月5日前,甲方在收到服务费后,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发票。合同最后一月的服务费,在该月结束后5天内付清。

收款单位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4.4 应付款项如乙方逾期3个工作日仍未支付,乙方须每日支付甲方相当于应付款总额3‰的违约金。

4.5 甲方应按日在交付乙方快件时结清快件邮费,逾期未结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代收的快件,已经收取的按日计收应收总额3‰的违约金。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


倘若发生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可终止本协议:

5.1 协议期满;

5.2 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5.3 产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

5.4 因政府或主管部门要求终止该服务事项;

5.5 若小区业主大会要求甲方解除协议或业主提出异议达5次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物业社区微信。

出现以上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需在终止日起的2日内取走所有留存快件,并结清合同项下应支付甲方的费用。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6.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四(14)日内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并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


6.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6.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20日或20日以上时,双方可就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进行协商。

6.5 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违约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


第七条 赔偿标准


7.1 如有遗失,按照乙方快递服务合同或乙方投递单上契约条款约定,进行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


9.1 有关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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