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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第三年(2017年)物业服务费用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7-02-23  来源:  阅读次数: 779

尊敬的浩远·兰庭全体业主:

您们好!春节将至,首先浩远·兰庭全体物业员工提前预祝各位业主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一年一度的收费日期又到了,根据《浩远·兰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业主应于每年计费期的前2个月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请各位尊贵的业主您抽时间到物业公司来缴纳第三年(2017年)的物业服务费。具体收费情况提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物业服务费:1.3元/月/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72元/年/户。

二、收费地点:浩远·兰庭物业服务中心(2栋2单元1楼)

三、收费时间:每天早上8:00-下午18:00

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是小区治安、环境、绿化、卫生及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的基本保证。如若您不方便前来缴纳,可联系浩远·兰庭物业服务人员上门收取。联系电话:0812-2828327、13388317381

金钟物业浩远·兰庭全体物业员工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0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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