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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车位使用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5-12-08  来源:  阅读次数: 729
 

尊敬的浩远·兰庭商铺业主:

您们好!首先,物业公司真诚感谢各位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物业巡视发现商铺路面时常被车辆压坏,商铺外围停满车辆,已严重影响到各位商家的利益以及物业公司的工作。为了保证商铺业主有一个舒适、整洁的外围环境。物业公司特温馨提示各位商家关于商铺车位使用的情况。

一、商铺外围设置停车位共计28个(因商铺外围有许多阴井,不适合设置更多的车位)

二、商铺外围不允许停货车或小货车。

三、商家可以选择临停或租车位,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停车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停车费

租车位

160//

临停收费标准

小型客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至3小时内3/次,超过3小时以后每增加一小时增加一元,每天最高收费10元。

摩托车、三轮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至3小时内2/次,超过3小时以后每增加一小时增加一元,每天最高收费8元。

以上车位使用将于1215日开始执行,请各位商家尽快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电话:0812-282832713388317381

最后,浩远·兰庭全体物业员工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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