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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第二年物业服务费用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01-25 来源: 阅读次数: 643
尊敬的浩远·兰庭全体业主: 您们好!春节将至,首先浩远·兰庭全体物业员工提前预祝各位业主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不知不觉,浩远·兰庭交房至今近一年。通过装修期间的磨合,我们也与业主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金钟物业浩远·兰庭全体物业员工感谢这一年来全体业主对我们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一年一度的收费日期又到了,根据《浩远·兰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业主应于每年计费期的前2个月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请各位尊贵的业主您抽时间到物业公司来缴纳第二年的物业服务费。具体收费情况提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物业服务费:1.3元/月/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72元/年/户。 二、收费地点:浩远·兰庭物业服务中心(2栋2单元1楼) 三、收费时间:每天早上8:00-下午18:00 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是小区治安、环境、绿化、卫生及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的基本保证。如若您不方便前来缴纳,可联系浩远·兰庭物业服务人员上门收取。联系电话:0812-2828327、13388317381 金钟物业浩远·兰庭全体物业员工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