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公告 : 其他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西贵金沙 >> 信息与公告 >> 其他信息
公共能耗费到底该不该交?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  阅读次数: 760

“我只交物业服务费和生活垃圾费,公共能耗费我不得交,你们要收就收,不收我一样都不得交!”在西贵金沙客服中心偶尔可以听到前来交费的业主“义愤填膺的声音。不听工作人员解释,反正就不想交公共能耗费。

《西贵金沙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五章第十九条写得很清楚:本物业服务费的约定不含防雷、电梯和消防的费用(即日常维养、强制性检测、运行费用等)、不含小区公共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能耗(水电)费用以及临时停电时为保障电梯、消防运行的发电机运行费用。该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预收,业主按照450/.年预交;该费用实际支出按照业主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分摊。

 而且,每个月的公共能耗费我们都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可还是有少数业主不理解,认为是物业公司乱收费。试想一下,5毛钱这么便宜的物业费如果还包括公共能耗费用,物业公司岂不是要做亏本的生意了?公共能耗费关系到高层电梯的运行、夜间的照明、绿化植物的水分供给等等,您不交费也就是损害了其他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所以请任性的业主朋友们转变下你们的观念,多多支持物业的工作,该交的费用一定要交。

  友情链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您是第3053601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四川省金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333号40幢1416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5013752号-1 营业执照:91510400789120770N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210号